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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0月10日交易提示
 发布时间:2008-10-10 11:25:49

由于近期各品种合约行情波幅增大。我公司决定自20081010结算时起,将铜合约的初始保证金调整为15%;锌、天胶、燃料油、PTA和塑料合约的初始保证金调整为13%;铝、豆油、棕榈油和菜籽油合约的初始保证金调整为12%;白糖合约的初始保证金调整为11%;豆粕、棉花合约的初始保证金调整为10%。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标准高于此比例的,按交易所标准收取,其它品种保证金不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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